国知联办〔2026〕3号
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,中央网信办,税务总局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、国家邮政局、国家中医药局、中国科协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:
经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,现将《2026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》印发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
2026年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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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:建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
发布时间:2026-06-29 阅读数:4
国知联办〔2026〕3号
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,中央网信办,税务总局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、国家邮政局、国家中医药局、中国科协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:
经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,现将《2026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》印发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
2026年4月17日
发布时间:2026-06-29
发布时间:2026-04-17
发布时间:2025-07-25
发布时间:2025-07-11
发布时间:2025-07-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