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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湖高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

服务介绍

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。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。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,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。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,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。(2014.05.01实施新的商标法,注册商标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申请续展)

流程介绍

办理商标续展申请的三个步骤:

一、准备申请书件

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:

(一)《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》

(二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(复印件)

(三)委托代理的提交《代理委托书》,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

(四)注册证复印件

(五)申请文件为外文的,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

注意事项:

(一)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,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。

(二)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。

(三)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,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。

(四)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,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。

二、提交申请书件

(一)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,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,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,由窗口的工作人员

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。

(二)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。

(三)缴纳续展规费

每件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。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,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。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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